关于“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关于“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一、推荐背景
经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认真审议,在综合考察申请中学办学条件、生源质量等因素,新余一中再次获得北京大学2012年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资格,推荐的学生将免于参加北大自主招生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通过的,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面试未通过的,经进一步考核合格后,可转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享受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次北大录取分数线30分以内录取优惠政策。
二、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
1、推荐名额:1名
2、推荐条件:基本条件是: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志向远大明确,具备发展潜能,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社会责任感,基础学业成绩居全年级前5%以内。
其它条件:根据北大招生组意见,本次推荐一名理科学生。奥赛省一等奖获得者也可报名,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不能参加保送生考试)。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
1、遵循“学生自愿报名,选拔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原则,从方案公布即日起可提交申请(报名),申请者可根据基本条件,写出详细的自我介绍材料(包括学习成绩总分及排名,参加各种比赛获奖及所获各种荣誉等等),并附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材料交由班主任转交校长,时间截止到
2、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教学副校长、高三年级分管副校长、年级主任、有关班主任等组成。在审阅申请材料基础上遴选一名推荐人(必要时可征求学生家长、学生代表的意见)。
3、对推荐学生进行公示,若对推荐学生有异议可投诉,投诉渠道及联系方式为:
⑴新余一中校长黄余平:13507903388
⑵北京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大招办
邮编:100871 传真:(010)62554332
北大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010) 62755622
新余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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